英语系人士一般称呼吉普赛人为Gypsy,中文“吉普赛”即是该名称的音译。Gypsy的字源为“埃及”(Egypt),这是因为英语系人士最初于15世纪接触到吉普赛人时,误以为他们来自埃及。
其他地区对吉普赛人的称呼可谓五花八门,法国人称他们为波希米亚人,西班牙人称他们为弗拉明戈人,俄罗斯人称他们为茨冈人,阿尔巴尼亚人称他们为埃弗吉特人,伊朗人称他们为罗里人??实际上,吉普赛人称自己为罗姆(Rom),在吉普赛语言中,“罗姆”的原意是“人”。
希腊人称吉普赛人为“阿金加诺人”(Atsinganoi),这个词在希腊语里是“贱民”的意思。根据这些线索,从语源学解释吉普赛人,学术界出现了两种推论:一种说法认为西方基督教文化出于对吉普赛人的歧视,称呼他们为“”;另一种解释是,该群体最早系属于印度西北部的低下阶层,因此延用“”一词。
目前虽然对这两种解释仍有争论,但较通行的看法是,吉普赛人最早是生活在印度西北部、血统属雅利安人的群体,其语言则属印欧语系中的梵文。
吉普赛人最初离开家园的原因和确切时间无从考证,目前可以知道的是,5-7世纪之间,他们出现在伊朗;10-11世纪,他们经过中东到达巴尔干半岛;15-16世纪,吉普赛人已散布于全欧洲。吉普赛人从未建立过自己的国家,加之他们恪守其民族传统,刻意与主流社会保持距离,因此在任何地方都被看作是“二等公民”。
德国文献记载,1423年,德国国王西吉斯蒙德特准外来的吉普赛人居住在他管辖的领域里,所有入境的吉普赛人都获得一份相当于居留卡的“保护证”。凭着这份“保护证”,吉普赛人得以在欧洲哈布斯堡王朝领区内自由通行。可惜这个对吉普赛人有若黄金的时代却不到百年,15世纪末,德国取消吉普赛人的“保护证”,下令驱逐所有境内的吉普赛人,违者格杀勿论。不仅德国驱逐吉普赛人,其他欧洲国家也纷纷采取同样的驱逐政策,当时反吉普赛的理由大致是:传染黑死病、鼠疫、霍乱,偷窃,行巫术,他们甚至被认为替土耳其人当间谍,还被当作犹太人的亲戚,凡此种种,都是敌视他们的罪名。
从此,吉普赛人就不断地从一地迁往另一地,栖息的地方总是在隐蔽的荒乡僻野。
吉普赛作为一个天生流浪的民族,有着很强的民族性格,他们拒绝其他文化与自身的变化,内心保存着关于流浪的一些浪漫的向往。
早在9-10世纪期间,很多吉普赛壮丁被阿拉伯人抓去为他们打仗,战争结束,被俘或逃跑后又被抓回的吉普赛人在欧洲各国就地被当作奴隶卖掉。吉普赛人被用来当“炮灰”的历史从此开始。就在15世纪末欧洲各国争相驱逐吉普赛人以来,他们又成了“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的牺牲品。这是一场神圣罗马帝国各邦国为了争夺利益、树立霸权的“内战”,战争各方发现招揽吉普赛人当兵是节约战争成本最好的方式,于是这个多难的民族再度被“绑架”上了战场。
18世纪,欧洲人改用“启发”的方式对待吉普赛人,统治奥地利、匈牙利和波希米亚(今捷克西部)40年之久的女王玛利亚特雷西亚,在她的“开明专制”时期,曾一度想容纳吉普赛人,但她的同化政策带着很大的政治意涵和强制性,其目的只是让吉普赛这个种族永远消失。吉普赛人的倔强注定让统治者的美好愿望落空,神圣罗马帝国“分裂”后,他们连一点名义上的保障也失去了,排吉、反吉活动再次发生,最大的悲剧是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对吉普赛人的迫害。
希特勒所宣称的目标之一是建立“纯雅利安人”的国家,其他民族都是,因此纳粹除了有计划地消灭犹太人外,从1936年起,德国的“种族法”已涉及对吉普赛人的排斥,全面性的迫害则是从1942年12月16日开始的。这一天,纳粹德国内政部长赫姆勒斯亲自签署了一份全面逮捕吉普赛人、混血吉普赛人、非德国的吉普赛人亲戚的命令书,它下达给当时德国占领的欧洲各国。吉普赛人因而成了任人宰割的对象,他们大部分被关进集中营并死于非命。据估计,战争期间,死于纳粹政府种族法之下的吉普赛人可能在50万左右。
极具讽刺意义的是,德国人以身为雅利安人自豪,编出一套似是而非的种族理论,而被他们大规模屠杀的吉普赛人也属雅利安人种。
二战后,吉普赛人依旧受社会歧视,每当经济不景气时,最先被裁员的总是吉普赛人,因此失业的吉普赛人非常多。本就没有国家归属感的吉普赛人,无奈之下,就从一个国家迁徙到另一个国家,想办法做点小买卖、打点零工维生。他们所到之处,总是引起当地居民的侧目鄙视,甚至受到攻击。
《卡门》(一名《嘉尔曼》)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梅里美创作的短篇小说,它讲述了生性无拘无束的吉普赛女郎卡门从事走私的冒险经历和其中的爱情故事。
小说中的卡门先与唐何赛相爱、后又倾心于斗牛士,被描绘成一个任意与人结合的放子。卡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是一个?还是一个充分意识到自己女人天性,并活在一个自我族群意识中的吉普赛女子?如果说梅里美的小说只抓住了人物形象的外在,把《卡门》搬上歌剧舞台的法国剧作家乔治比才则捕捉到了人物灵魂深处的东西。比才赋予了卡门悲剧命运:当两个没有交集的族群互动时,最后的冲突势在必然。这不仅是卡门的,也仿佛是整个吉普赛民族的悲剧宿命。
卡门代表了吉普赛这个民族的一些特性:热情、奔放、洒脱,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流浪。吉普赛人以部落为单位,实行族内婚,不与外族通婚,保持严格的民族界限。他们靠算命、弹奏、占卜、乞讨等独特的职业为生,以滚滚大篷车为家,妻儿老小浪迹天涯。由于生活不安定,他们的生计经常受到威胁,于是有的吉普赛人也干起盗窃抢劫的勾当,这正是他们备受歧视与冷遇的原因。吉普赛人终年流浪、不愿受拘于任何法律,练就了剽悍、刚强的民族性格,一千多年来也未打破这一“陈规”。时至今日,虽有95%的吉普赛人定居在石砌的房子里,但依然谨守祖先的传统,他们共同而紧密地生活在以地毡装饰的狭小空间,就如同在过去的敞篷马车里一样。
东欧是今天吉普赛人居住的主要地方,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吉普赛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他们已在那里“定居”了几百年,但大部分仍生活贫困,并遭受歧视,生活在社会的边缘。东欧国家相继加入欧盟后,吉普赛人更多地前往西欧,寻找他们的幸福生活。
现代的吉普赛人靠什么为生?这一点甚至连他们的“邻居”欧洲人也说不清楚。尤其是吉普赛男子,有人说他们做小生意,给人修锅补盘,在树林里采集草药到市场上卖;也有人猜测他们在流浪过程中从事走私贸易,或是做二手汽车买卖等等。不过关于吉普赛女子的谋生说法倒相对一致,都说她们会给人“预卜未来”,亦即中国人所说的“算命”、“看相”,于是,水晶球、塔罗牌等占卜工具成了吉普赛人的“名片”。
在吉普赛人的日常习俗里,有两种重要的概念——纯净与不洁。例如,一个女人的裙角不小心扫过一个男人的碗,那么这碗食物势必要倒掉。在他们终年流浪的敞篷车里,永远备有三桶水,其一为濯洗食物之用,其二为洗脸用,其三为洗脚用。如果有人不小心搞错,就会受到惩罚。被定为“不洁”的严重的罪犯,将会被排逐于部族之外。
除了《卡门》,艺术家们从吉普赛人无拘无束、独具魅力的性格中汲取了无数灵感,在世界艺术长廊中塑造了许多熠熠闪光的形象,《巴黎圣母院》中美丽善良、命运凄惨的艾丝梅拉达,《叶塞尼亚》中能歌善舞、聪明勇敢的叶塞尼亚,《大篷车》里的“拉兹之歌”,《只爱陌生人》里的“肚皮舞”??在这些文艺作品中,成为了主角的吉普赛人被艺术化地渲染,更大程度上缔造了这个民族的神秘和传奇。但这些艺术家眼中的奇葩,在更多普通人看来,却是异端、威胁和永远的“配角”。吉普赛人那种不受管理,四处游荡,非主流的生活方式,就被所过之处的国家和民族所厌恶,不断被隔离、驱逐、排斥。
“我们的音乐,我们的艺术,我们的传统服饰,都被偷走了,在世界各地的演奏厅和博物馆里,它们被当作西班牙、匈牙利、捷克、法国??的文化演奏着、展示着,我们几百年来所有的创作都被偷走了,而我们却从来没有停止过被人称为‘小偷’。”这是加拿大吉普赛作家罗纳德李《天咒的吉普赛人》中的一段文字,这个民族如此表达历史对待自己的不公,而这份不公正在当下仍未结束。
法国此次驱逐事件缘于国内连续发生的数起涉及外来移民的恶性犯罪案件。萨科奇本人称“法国的吉普赛人聚居地是毒品贩卖和嫖娼等非法活动的温床,必须予以系统清除”,历史总是有惊人相似的地方,二战后德国法院裁决战争期间对吉普赛人的迫害“并非出于种族歧视原因”,而是出于“社会安全需要”!事实上,一小部分吉普赛人的确是法国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大多数吉普赛人的追求和主流社会没什么两样:服务完善的家园、良好的子女教育、能够养家糊口的工作??可惜,主流社会的排斥使他们没有可能找到正式工作,一般靠卖艺、乞讨、打黑工、捡垃圾甚至盗窃为生。在法国许多城市,经常能看到身着民族服装的吉普赛人在繁华地段演奏民乐,借此赚取游客的几个赏钱,还有许多吉普赛女人,抱着小孩儿沿街向路人乞讨。
他们之所以在欧洲不断迁徙,正是因为在家乡受到了可怕的歧视和驱逐。因此,吉普赛人的问题绝非通过将其从一国强制赶到另一国就能解决的短期安全问题。这种粗暴的做法不但有损欧洲价值观和法律原则,而且也未能深入问题的根源。吉普赛人的悲惨命运似乎在千年以前就被注定,他们要流浪到何时、何方?
(参考资料:M特尔塞塔、徐世澄,《普赛人的起源》;戴惠坤,《流落欧洲的吉普赛人》;蔡鸿生,《吉普赛人浪迹中国考》)
吉普赛人来到中国的时间大约在元代。吉普赛人在波斯被称作“罗哩”,在中亚,也称柳里、古里,均由波斯语“Lari”转化而来,有勇敢、鲁莽、歌手、乞丐之意。
蒙古人崛起以后,成吉思汗子孙多次西征,不断在中东地区扩张。他们俘虏了大批当地居民,一部分作为奴隶,一部分补充入蒙古军中。这些人被带回中原以后,就有一部分吉普赛人来到中国,被称为“罗哩”。
罗哩最早见于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年)的文献中,他们被元代统治者列入色目人阶层,作为西域流户之一,比汉人南人享有更多的特权。他们人数不多,仍以部落为单位,保持着歌舞流浪、抢夺的传统,从西北到东南沿海的广大地域,均留下他们的足迹。
明代学者高启曾经为宁国路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的典史胡松撰写过一篇墓志。上面曾有这样一个故事:作为西域流户的罗哩,有一个数百人的部落,在流浪过程中不断掠夺百姓财富,侮辱民女。元代制度:蒙古色目殴打汉人南人者不得复。因有不能还手的法律约束,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胡松作为地方军事之长,当然有保护百姓之责,于是他设计以招待他们的名义,将他们全体部落人员引入一个寺庙当中,然后关上大门,派兵团团围住,将他们的部落首领叫出来,对他说:“你们欺压百姓,他们不能还手是因为他们是民,而我是天子委派的官,有权依法处理你们,你们如果好好离开,我就以酒食相送,否则就让你们知道本朝法律的厉害。”吉普赛头人大为惊愕,遂率部落离开,没有一个敢声张的。
直至明代,罗哩侵扰民众、杀人抢劫的事件仍屡屡发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秋,罗哩鄙掠秦州地区清水乡(今甘肃天水地区),典史乔学中率民众抗击,中流箭身亡。万历及崇祯年间,历史上也有罗哩贼掠清水乡的记载。
清代以后,罗哩不见于文献,或作为回族,或作为汉族,被中华文明所同化,均融入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